華人傳統觀念固然影響國人捐贈器官的意願,但關鍵還是事在人為,長期推動器官捐贈,腎臟移植權威強調,要推動器官捐贈「團隊相當重要」不只是移植這一端得做好,對大眾的宣導、衛教,對內的推廣,都不該只是社工或是器捐協調師的責任,而是整個團隊都該努力的事情,就像是醫病關係的養成,絕非只靠醫師或護理,而推動器捐也是如此,身兼臺北醫學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及雙和醫院顧問醫師的李伯璋教授道出器官捐贈的關鍵。
進行一次器官移植需要內、外科專科醫師,及手術室、麻醉科及加護病房等數十名醫護人員,術前與術後的照護更得謹慎小心,規模龐大可想而知。通常也會被醫療機構視為重要的里程碑,對參與的醫護人員來說,同時也是光榮的勳章,因此許多醫師爭先恐後地去鑽研、學習及出國進修,並熱衷參與,但在勸募這部分,也是如此嗎?這不是醫院社工的責任嗎?而這是一般大眾,甚至部分護理人員對器官勸募最常見的迷思。
其實原因不難理解,雙和醫院沈筱真社工說,在過去民眾對生死議題較為抗拒不願多談,常被認為觸霉頭,甚至直接轉身離去,如果對是發生意外的人及家屬,更難去多說什麼。該如何在有潛力成為捐贈者的時刻,適時告知這些資訊僅此而已,說似簡單,但實際執行上確有很多秘訣與關卡要注意。
沈筱真社工回憶,曾有位年輕男子因車禍腦死,他的妻子認為丈夫是有意願且樂意捐贈器官的人,但豈料丈夫的手足、父母有許多意見,還在喪偶之痛的當下,如何有辦法分心處理這些事情?因此,醫院社工能作的也只剩下陪伴與傾聽,並且尊重任何決定,而在多重反對的聲音下,妻子仍決定讓丈夫的愛遺留人間,進行器官捐贈,順應了丈夫的意願。
近年來,生命教育開始普及,討論身後事以及器官捐贈不再是禁忌話題,不論是在院內,或院外進行衛教宣導時,有興趣了解,甚至願意登錄器捐註記的人開始變多。除了解器捐流程外,建議民眾可為自己生命作決定的角度出發,與家人或親友討論,並讓他們知道事先討論或是簽署的意義在於意願的表達,同時也協助家屬做符合自己希望與期待的決定,如此將有效減少事情發生時親人的無助及焦慮。
另外,器官捐贈也是互助互惠的概念,政府也修法讓此概念落實,只要是大愛捐贈者,可嘉惠三親等,若三親等內血親有需要移植時,順序將會調整排前,優先受贈。(文/雙和醫院)【下圖:雙和醫院於2003年舉辦「傳承生命接力賽」器官捐贈相關活動】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SDG3健康福祉、SDG17夥伴關係